| 98年7月份「資訊與電器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會議記錄
2009-08-17
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98 年7 月15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謝副組長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陳滄洲 (02-86488058 分機616)
提案討論:
ㄧ、台南分局:
關於安規測試報告所附之零組件認證資料,請再討論檢附需求。說明:
(一) 商品驗證登錄辦法、商品驗證登錄申請作業程序等並無要求檢附零組件認證資料之規定。
(二) 經查89.9.5一致性會議記錄,會議結論三:業者申請商品驗證登錄時,『模式二』應備妥文件:(略為)含型式試驗報告、型式分類表、照片及由帶施單位型式試驗者加附線路圖或方塊圖。
另查96.3.14議題二、民夏公司提案:產品申請認證時相關規定1.需檢附主要零組件證書或規格書。 決議:1.仍需檢附主要零組件之相關技術資料。
(三) 考量實務作業,確認零組件符合標準要求,應為指定實驗室評估產品符合性之一部分,實驗室於評估時應一併留存紀錄以供查核,附於報告或申請文件中並無實質效益,且增加審查作業之負擔。
(四) 相關零組件認證證書及其效期於驗證機構網站均可查閱確認,應無附於報告或申請文件之需求。
台南分局意見:
在相關驗證登錄規定未要求下,考量實務作業及避免紙張浪費,安規型式試驗報告無需檢附零組件認證資料,由實驗室於評估時一併留存於紀錄中以供查核。
決議:惠請業者及實驗室踴躍提出相關的意見及建議,匯整後再於下次會議中進一步討論與決議。
二、敦吉檢測科技公司:
現有一個案件為PC,原證書內有"Intel"和"AMD"兩種CPU, 因98/3
月新的系列分法 "Intel" & "AMD"已不能歸屬在同一張證書,能否把"Intel"和"AMD"拆成2
張BSMI 證書,方式說明如下是否可行?
(一) 將原A 證書拆成 A 及B 之2 張證書,B 證書申請的技術文件以原A 證書的影本及報告替代之;
(二) 另外,若於申請B 證書的同時有要再加報備零件時,則B 證書申請的技術文件為原A 證書影本+原A 證書報告+新B
證書要加報零件之測試報告。
假若上述方式不可行時,請給予具體可施行的方案。
決議:同意原A 證書拆成A 及B 兩張證書,惟申請B 證書的同時,必須另發完整之正式測試報告及其申請資料,包含加報零件之測試報告並可引用原A
證書報告內之相關技術文件,俾利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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