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信終端設備及低功率射頻電機審驗一致性第19次會議暨無線寬頻接取技術規範法規研討會會議記錄
2008-02-25
壹、時間:97年2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時
貳、地點:本會濟南路辦公室(台北市濟南路2段16號)2樓會議室
參、主席:黃科長銘真 / 紀錄:陳慶琮
肆、出列席人員:如簽到單
伍、結論:
- 本次會議提出「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共計3案,各提案經充分討論後之結論,詳如附件(編號:9702078-9702080)。
- 申請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型式認證,收據繳款人須為原申請者,若RCB代為繳納,收據繳款人仍須登記為原申請者,但RCB得於收據備註欄註明其代為繳納。
- 各RCB核發電信中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型式認證證明之公文函,請參酌本會例稿格式,勿任意自創格式。
- 網路電話若無電信終端介面,其非屬電信終端設備,爰不得核發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證明。
- 有關誠信科技股份有信公司檢送摩托羅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無線寬頻接取基地臺射頻設備測試報告(產品名稱:WIMAX
base station,廠牌:MOTOROLA,型號:WWAP25400)審查案,經充分討論後,該報告有數項缺失須更正,俟該缺失修正完成後再送本會覆審。
陸、散會:同日下午4時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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