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信終端設備及低功率射頻電機審驗一致性第34次會議會議紀錄
2010-03-08
壹、時間: 99年2月8日(星期一)下午2時
貳、地點:本會濟南路辦公室(台北市濟南路2段16號)2樓會議室
參、主席:黃科長銘真 紀錄:陳慶琮
肆、出列席人員:如簽到單
伍、結論:
- 本次會議提出「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共計3案,各提案經充分討論後達成之結論,詳如附件(編號: 9901113-9901116)。
- 第41屆APEC MRA訂於99年5月10日在台北舉行,請各驗證機構提供簽署MRA益處感言及器材製造商心得訪談,供本會製作該會議文宣,請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盛念伯副理協助彙整。
- 請耕興股份有限公司續協助彙整有關PLMN01測試需求,俟下次一致性會議再討論。
- 程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報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審驗案件(產品名稱:行動通訊模組,型號:5150HMC),經充分討論後測試報告有下列闕漏:
(1). 封面標題行動台與基地台把基地台的部份拿掉,或改合適的標題。
(2). 報告內請描述待測物頻道數或頻道列表。
(3). Page 6 配置圖標示不清,儀器的連接線並沒有接到待測物(WiMax 模組)。
(4). Page 8 原備註1描述請參考後面測試圖形,因為此次無附圖,請將不符的描述拿掉。
- 耕興股份有限公司提報綠馳通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審驗案件(產品名稱:WiMAX USB Modem,型號:UM250),經充分討論後測試報告有下列闕漏:
(1). 報告封面要加法規版本。
(2). 頻率穩定度應標示0, 2, 5, 10分鐘的結果。
(3). 4.4節請列出EIRP算式(說明如何算出最後結果)。
(4). 4.4節Band-edge -13dBm的頻繁有誤因為Channel edge + 5.4MHz (-13dBm),
Channel edge + 5.5MHz (以外含) (-25dBm)。
(5). EP照部分 請整合到報告中。
(6). 有使用到simulator的測試架構圖 應加上triggle out 的標示。
- 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提報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審驗案件(產品名稱:WiMAX行動多媒體娛樂機,型號:MD9000),經充分討論後測試報告有下列闕漏:
(1). 頻帶邊緣掃圖對於1.5倍頻寬之外必須以1MHz之解析頻寬測量。
(2). 補正測試軟體的版本。
(3). MPE計算式中多打了*號。
陸、散會:同日下午5時30分
《
詳全文...》 (
30 KB )
附件:《
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編號:9902113》 (
36 KB )
附件:《
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編號:9810114》 (
34 KB )
附件:《
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編號:9902115》 (
41 KB )
附件:《
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編號:9810116》 (
34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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